4200.00万元,占投资比例的46.28%;建筑设计企业部分自筹4875.48万元,占投资比例的53.72%。
2.1建设规模:改造热源厂1座,安装一台105MW (150吨)燃煤热水供暖锅炉及配套设备;新建联网一次网热力管网DN500全长2.8公里(沟长);供热面积可增加约210万㎡。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075.4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63.35万元,占总投资的4.0%;安装工程费2931.74万元,占总投资的32.3%;设备购置费3401.87万元,占总投资的37.48%;工程建设另外的费用2378.52万元,占总投资的26.21%。
2.2招标范围:临江市集中供热改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设计内容有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2.3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临江市城区东至马道口,西至漫林线,北至北环街,南至世纪大街。
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工期458日历天。
2.5品质衡量准则: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及现行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检验收取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控制价:设计费报价为:150万元,建安工程费报价(折扣系数)为:1。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实施工程单位(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外省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上一年度应获得建设行政主任认可最高等级,企业所在省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进行信用综合评价的除外),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能力;
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外省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上一年度应获得建设行政主任认可最高等级,企业所在省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进行信用综合评价的除外);
①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筑设计企业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明确牵头单位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企业信誉良好,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如为施工公司,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允许超出二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3.3项目经理资格:应具有与设计类型相对应的本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或本单位聘用执业的设计注册工程师担任(设计企业),或具有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有效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专业壹级(含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应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需提供有效核实方法以方便核实投标人已经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外省企业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应能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情况良好。(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1)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月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利用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8号、吉建招【2017】9号)、吉建招【2017】12号的文件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1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白山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不需要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就可以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3年04月24日13时30分,地点为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江北新政务大厅5楼)。
5.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核检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买卖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做远程解密开标。投标人持CA锁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买卖平台【我的项目】-【进入项目】-【远程开标】远程解密开标,解密时间须按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直播时通知执行。开标辅助软件“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姓名+电话”。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无效。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平台发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汽车开发区西湖大路以西长春车城万达广场B1=1#楼101号
八.按省厅招标处要求设置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买卖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